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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新网1月8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微博消息,日前,青海省海东市委原常委、互助县委原书记强建海(副厅级)涉嫌受贿罪一案,经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交办,由西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。
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,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强建海享有的诉讼权利,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,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。西宁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:2015年至2023年,被告人强建海利用担任西宁市水务局党委书记、局长,西宁市林业局党组书记、局长,西宁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书记、局长,西宁市城中区区委书记,海东市委常委、互助县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,在工程承揽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数额巨大,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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